国际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 *** 保税进口)
跨境电子商务
*** 保税进口
问与答(question and ans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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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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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高度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跨境电子商务与人们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消费者可以轻而易举地“买下全球”。那么跨境电商进口有哪些模式呢?我们常见的“保税仓发货”是如何运作的?今天我们就和大家聊聊跨境电商中的 *** 和保税进口。
问题1:
什么是跨境电商进口?
我们先来看看跨境电商的广义概念。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海关的贸易主体达成交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交付货物、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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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
真正意义上的跨境电商进口(严格意义上应称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我国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从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 *** 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模式代码1210)或“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模式代码9610)运输到我国境内的消费行为。
相关商品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个
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仅限个人使用,符合优优资源网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
2
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的“三单”比对。
三
通过不与海关联网,但进出境快件经营者、邮政企业可以接受相关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的委托,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如何知道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否像商家宣传的悠游资源网一样,是“正规途径”进口的跨境商品?
可以通过查询个人跨境电商年度消费额度来验证:
1.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注册或登录。
2.找到相应入口,进入“公共服务”页面。
如图,选择对应年份进行个人额度查询。
3.在“消费金额”一栏,如果有消费金额,也可以点击消费金额打开消费明细,列出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并正式向海关申报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详细记录。
这样你就可以清楚的判断你从商家处购买的商品是否是正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的“跨境电商商品”。
问题2: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零售进口
我们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单笔交易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额为人民币26000元。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零售进口需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在跨境电子商务中购买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实际成交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为完税价格。
对限额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定为0%;取消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完税价格超过单笔交易限额5000元但低于年交易限额26000元,且仅订购一件商品的,可以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金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额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问题3:
跨境电商中的零售进口模式有哪些?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主要有两种模式。
模式1:
网上购物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
其实这是我们购买跨境商品时最常见的“保税仓发货”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电商企业先将境外货物以批量申报的形式存入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仓库”,海关将实行电子账户管理。国内消费者下单购买后,商品从国内“保税仓”发出,通过国内快递送达消费者手中。从时效上来说,商品通常可以在1-3天内送到消费者手中。
模式2:
直接进口采购(海关监管方法代码9610)
与网上保税进口相比,直购进口是我们购买跨境商品时更常见的另一种“海外仓发货”(或“xx直邮”)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电子商务公司直接向国内消费者销售海外商品。国内消费者下单后,商品从海外仓库配送,跨境物流运输后,由优优资源网国内快递送达消费者手中。在时效上,由于“海外仓”选址、跨境物流效率等不同因素,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需要几天到几周的时间。
问题4:
开展 *** 保税进口业务
具体流程?
之一步:企业备案
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应当按照报关单位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其中,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委托其境内 *** 人向 *** 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步,开设海关电子账册。
根据实际监管需要,以仓储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企业国内 *** 商为单位,开设海关 *** 、保税进口专用电子账册。
第三步税收担保
在海关备案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者申报企业,应当依法向海关作为税收征管义务人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收担保。
第四步消息访问
获取电子申报报文的格式规范,根据格式规范修改报文,然后申报业务。
保税袜
将商品分批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
消费者下订单
电子商务公司将 *** 的保税商品放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单,填写订购者的姓名、身份证和收货信息并完成支付。
第七步三个订单的比较
电子商务公司或其国内 *** 商、支付公司、物流公司分别向海关传输订单、支付账单、物流账单,上述“三单”信息在海关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信息系统中自动比对。
第八步清单声明
三单比对通过后,电子商务企业境内 *** 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跨境电子商务海关零售进出口商品报关单》(以下简称报关单)。报关单发布后,保税仓库会对订购的货物安排分拣、装箱、贴快递单等一系列操作(通常每个包裹对应报关单的一票)。
第九步外向交货
收集发布的申报清单生成核注清单和核放清单,办理出区手续。从区内放行的包裹将从 *** 保税进口电子账本中扣除,并正式发送给消费者。
温暖的
给个提示
跨境电子商务 *** 保税进口业务只能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
跨境电子商务对零售进口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目前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目录(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目录共1413项。部分言论仅限于 *** 保税商品。
实行“ *** 保税进口(监管代码1210)”相关进口政策的商品,属于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相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审批、登记或备案的要求。但有关部门已明确暂停进口的疫区货物和风险应急处理启动时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货物除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相关商品应当符合原产地相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但与中国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另外,相关商品直接从海外购买,可能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消费者只有在限额内购买,才能充分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优惠政策。
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购买的商品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再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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