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多少钱?(打官司要多少钱?)
一、案件受理费
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根据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的区别,按照不同的标准收取:
1.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因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产权纠纷提起诉讼时,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以10万元的财产案件为例:按照人民法院现行的收费标准,法院的案件受理费为2300元。
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收取审理案件和办理其他事项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如果有)
主要包括:
1.检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地方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开庭日期出庭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3.申请费和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的实际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三。律师费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律师费的收费标准也不同。以上海为例:
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 *** 指导价标准》,10万元以下的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为8000-12000元,具体收费标准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综上,对于10万元的诉讼标的,当事人需要支付的费用如下:
案件受理费 律师费 其他诉讼费用= 2300 (8000-12000)
即一个10万元的诉讼案件,加上其他诉讼费用,成本在10300元到14300元之间。
这些费用是作为原告预先支付的。对于案件受理费,法院根据诉讼结果决定原被告承担的比例;
诉讼费由各方自行承担,但当事人明确约定和部分侵权案件除外。
人民法院诉讼费(财产案件)
1万元及以下:50元:
2.10万-10万元:标的金额x 2.5%-200元;
3.10-20万元:标的金额x2% 300元;
4.20-50万元:标的金额x 1.5% 1300元;
5.500-100万元:标的金额x1 % 3800元;
6.1-200万元:标的金额x 0.9% 4800元;
7.200-500万元:标的金额x 0.8% 6800元;
8.500-1000万元:标的金额x 0.7% 1.18万元;
9.1000-2000万元:标的金额x 0.6% 2.18万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金额x 0.5% 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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