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工作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依法享受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工伤死亡待遇。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提供给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因工死亡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受抚养亲属批准的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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