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的摆放风水讲究
关于在通辽市主城区城市管理领域
推行便民措施助力地摊经济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方针,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研究决定,在通辽市主城区城市管理领域推行七项措施助力地摊经济,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在不得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侵害他人利益、保证卫生状况的前提下,允许临街商家临时越门摆放商品;临街餐饮店铺在规定的时段开展占道经营,店外摆放的餐桌下要有垃圾桶,并配备专职保洁员。
二、允许流动商贩有序经营。在不占用黑色路面、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流动商贩在背街小巷和居住集中区域沿街贩卖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
三、允许大型商超占道促销。大型商超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做到不动火、不动气、不冒烟,确保没有安全隐患,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
四、在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允许早夜市占道经营。早夜市摊位要整齐有序、自备垃圾容器,车辆停放不得堵塞交通。食品加工制作摊位场地上要铺设防油垫,地面油污要及时处理,不得往雨水篦子里倒污物,否则给予严厉处罚。
此通告自即日起执行。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4日
编辑:石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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