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企业安排职工在6、7、8、9月份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标准按江苏省规定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日更高气温35℃以上露天作业的劳动者,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高温津贴。
4.天津:6-9月,全市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每年6月至8月,户外作业人员高温津贴不低于每人每月180元;在33℃以上(含33℃)室内作业场所工作的,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按规定需要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布时间从6月到10月。
7.东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6月至10月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折算,则为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当停止其作业。工作场所气温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暑降温,同时发放防暑降温津贴。防暑降温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80元/月;普通员工145元/月。发放期从6月到9月,共4个月。
10.江西:室外作业人员、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其他人员120元/月。
1.重庆:5-9月,更高气温37~39.9℃时,高温补贴金额为每天5~10元,更高气温40℃以上(含40℃)时,高温补贴金额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每天10元。
13.海南: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按照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向在岗职工支付的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改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5-9月按每人200/月的标准发放。
16.山东: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业人员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在全年的6、7、8、9月份计算,计入企业成本。
18.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6月至8月,每人每天发放10至20元标准。
20.贵州: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部分地区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1.宁夏:每年6、7、8、9月份,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天在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天在8元。
22.安徽:每年6-8月,每人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每人每天10元以上。
24.云南:6-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6-9月,高温室外作业人员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每年6月至10月,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27.内蒙古:高温作业津贴180元/月;冷岗津贴230元/月。
28.辽宁:6-9月,每日200元/月。
29.山西:6月至8月,每人每月发放240元高温津贴。
30.河北:6-9月,有三个发放标准(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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